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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防线”守护食安宁乡

发布时间:2017-02-13来源:今日宁乡浏览字体:[      ]

豆制品生产进了园区,餐馆食堂建了“可视厨房”;城区农贸市场建起了冷链销售门店,白菜猪肉是不是安全先来检一检;米粉湿面坐着冷藏车进门店,储存温度控制到小数点后几位,看着就放心……发生在食品生产消费中的这些变化,相信每个宁乡人都有所感受。去年以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着力落实“四有两责”、深化机构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专项整治、倡导社会共治,通过筑牢“四道防线”守护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好评。

2016年11月14日,我县代表湖南基层区县局迎接国家食药监总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督查。督查组认为我县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11月25日,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有关领导称赞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法可行,经验可鉴,宣传可推;12月1日,我县作为全省两个区县代表之一,接受国务院食安办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并获得督查组充分肯定。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开展食品检测

防线一

织密网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菁华铺镇菁华铺村办喜宴、寿事,协管员王强在申办日期的头一天,就会来到集体聚餐的现场,里里外外仔细检查。哪里有食品安全风险,现场指导,现场查漏。在我县农村,哪村哪户办喜事,乡村食安指导员都会到现场指导并收集信息。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组设食品安全信息员,这是我县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审议决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建设、问题治理、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等相关问题,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创建行动方案》,书记、县长带队4次督查和调研食品安全工作。食安委成员单位进一步明晰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和网格化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查扣食品“黑作坊”生产加工工具

防线二

重拳出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月11日,县市监局联合烟草局稽查大队以及茅台、泸州老窖等知名酒业打假办,对城区48户商场、酒店、超市以及酒水、烟草批发零售经营店铺进行突击抽查,查扣无证卷烟40条,涉嫌商标侵权白酒14瓶。去年以来,我县打好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结合“组合拳”,着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去年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49家,食品交易市场9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800家,日常监管覆盖率100%,监管档案建档率100%。下达监管督办通知书3812份,责令办理许可证3670份,整改各类食品安全问题142个。

去年,我县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开展专项整治26次。县市场监管局检查肉及肉制品经营户1000余户,下达监管意见书848份,抽样检测肉及肉制品30个批次。排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00余户次,取缔、驱散非法营销活动4场,抽检保健食品20批次,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3件。关停取缔无证生产的豆制品、米粉、湿面78家,查封扣押原材料及成品52.5吨,查扣生产加工设备38台。出台《宁乡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管理网络,建立农村厨师信息数据库,分批公示厨师“两证”备案信息。组建千人农村厨师协会。对581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常态化督查,约谈学校27所。检查小餐饮3165户。检查生产经营门店625户,抽检休闲食品110批次,责令整改休闲食品生产经营3家。检查乳制品经营企业(门店)1200户次,查扣“问题”乳制品30盒,办结案件3起。检查种植基地60个,建立蔬菜水果经营台账1446户,检查经营户1446户,抽检蔬菜水果400批次。

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县查办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立案299件,办结248件,罚没378万元。比较典型的案件有:陶某等3人盗售毒狗案,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某米粉厂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案,处罚没款14.5万元;黄材镇吴某无证生产白酒案,现场查封白酒40吨及全部生产设备,案值达300万元,该案被列入2016年省食药局督办案件。

同时,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与生产基地,超市、农产品经营户与供货方签订《食用农产品市场对接协议》,食用农产品必须持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方可入市。加快“明厨亮灶”建设,制定全县“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方案,确定了2016年努力实现全县县直中学、职业及民办学校、乡镇中学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100%,完成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透明厨房改造500家,2017年全面覆盖的总体目标。对换发和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一律要求推行“明厨亮灶”。

防线三

防患未然强化检验清除隐患

去年,在省质监局组织的省内国、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工作质量年度分类考评中,县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荣获全省唯一县级I类质检机构称号。该中心目前具备712项参数的检验检测资质,其中食品领域包括26类食品、4类食品添加剂、3类食品相关产品540项检验参数,为市场和质量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检测技术支持。通过加大食品检验检测,我县食品安全系数进一步提升,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去年,我县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任务14600批次,共完成19685批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35%,总合格率为99.23%。定性检测16558批次,合格率99.81%。本地食用农产品抽检方面,在市农委组织的例行监测中,我县的蔬菜合格率为99.5%,水果、茶叶的合格率均为100%,生猪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县市场监管局完成食用农产品国抽任务240批次并上传上报国抽系统,合格率100%。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县49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抽样,定性检测蔬菜、水果5100批次,合格率100%;定量检测132批次,合格率100%;乡镇监督抽检、生产基地自律性检测共7.39万批次,合格率98%。县畜牧局完成瘦肉精及畜禽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抽检7800批次,合格率100%。

建立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台账,明确专人专责处理。全年共收到上级交办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报告60份,涉及食品生产企业30家、食品经营单位16家,全部处理到位。其中国抽不合格食品报告16份,涉及9家企业,1家已关门停业,1家大米镉项目未超过0.4被责令整改,1家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正在申请复检,6家企业均被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复查。同时,圆满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县卫计局共计抽样监测蔬菜、食品及生活饮用水样品311批次,其中食品化学性污染和有害物质监测样品40份,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样品16份,生活饮用水255批次,总合格率97.11%;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360例。

防线四

示范引领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在我县,不仅经营门店都有监管部门统一张贴的宣传海报,车站、广场、的士车顶灯、路口红绿灯上随处可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口号,机关、学校、酒店、小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去年以来,我县还多次开展约谈会,对部分检查不达标的学校食堂、企业负责进行批评、勒令整改,进一步形成了全县上下共治共享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分乡镇(街道)组织培训64期,培训食品生产经营户和从业人员1.7万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印制《画说新食品安全法》、创建食安城市倡议书和宣传画报5.5万份,张贴和发放到经营门店和村组(社区)居民。举办食品行业道德讲堂活动,组织全县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看一段短片、作一次反省、学一个模范、诵一段经典、宣一次誓言、发一次感悟、学一些知识”。组织“小手拉大手”、“宁乡食安携手共治”等主题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让市民零距离参与体验食品安全。一方面,建立奖惩机制。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制度,发布市场主体“红黑榜”3期,其中公示食品“红榜”企业12家、“黑榜”企业34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42件。

同时,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全县申报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乡镇4个、示范村(社区)4个,示范街29条、示范学校(幼儿园)10所、示范门店(食堂)60个。申报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个(灰汤镇),示范村(社区)3个,示范商业街1条,示范生产经营单位(基地)34家。申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2个(宁乡一中、玉潭中学)。目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门店均已通过验收评估。

“2017年是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胜之年。我县将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指示精神,在市创建办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致力打造宁乡创建工作品牌和亮点,为长沙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增光添彩。”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姜小鹏对今年建成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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