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亚军主持,副主任周泽祥、熊志扬、闵志平、刘骥扬、张莹和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雄文,县领导钟利仁、冯智君、张帅、钟孝明、胡长,以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宁乡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6年县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宁乡县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撤县设市的相关决定)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宁乡花猪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喻亚军在会上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决定专项检查的进展情况、“走读全域旅游景区”策划方案、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专项调研的方案、乡镇人大“三化”建设工作以及规范使用人大工作经费等五大事项。同时就启动下一次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8个审议议题相关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两清”工作,继续开展“关注民本民生,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消化好、实践好参加学习培训的课程内容等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喻亚军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调查研究,提高会议审议质量;要发挥示范作用,引导代表依法履职;要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人大形象。
王雄文在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等议题时表示,2016年财政工作虽然面临系列外部环境压力,但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特别是县人大的有力支持下,仍然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他要求下一步要严格财政预算的刚性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减少随意追加预算的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现预算的原则性,切实加大对民生的保障,加强对财政日常的管理监督。
宁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乡县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7年6月23日宁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关于宁乡县撤县设市的批复、通知及复函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宁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如下:
一、原宁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宁乡县人民政府、宁乡县人民法院、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分别更名为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宁乡市人民政府、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原宁乡县辖乡、镇为宁乡市辖乡、镇。
二、原宁乡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更名为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原宁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宁乡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宁乡县人民法院、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职务名称随着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作更名处理,不再重新选举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不再重新任免国家机关其他工作人员。
四、宁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更名为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后,其届次直接更名为宁乡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宁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23日宁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宁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王春林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宁乡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洪瑞强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度县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6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县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