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日前发布了关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县)的公示通知,湖南有衡阳市、湘潭市2个地级城市和浏阳市、宁乡县、韶山市3个县级城市入选了参评公示名单。
2017年8月起,中央文明办部署启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根据中央文明办评选通知要求,从121个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和160个县级提名城市中推荐168个城市(区、县)参加评选。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办法,中央文明办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通过实地考察、入户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区、县)进行综合测评,依据测评成绩确定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