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县工商联获悉,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将开展“十大功勋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活动评选范围包括宁乡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民营企业家。参评要求包括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到表率作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理想信念教育、企业有3年以上的稳定发展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届时县委、县政府将授予“宁乡县功勋企业家”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杯。
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形式。各推荐参评人选须提供相关材料:1、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寸照;2、1000字左右个人主要事迹材料;3、近三年来获得的县级(含县级)表彰奖励证书或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各单位须于12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县工商联办公室(第二行政办公区二栋二楼207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1076407@qq.com。4、“宁乡县首届十大功勋企业家推荐表”在宁乡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