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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保险工作4月底全部完成

发布时间:2016-04-19来源:今日宁乡浏览字体:[      ]

3月9日和10日,县农业局组织29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农险办承办人员,进行了2016年政策性水稻保险相关工作布置及业务培训。

据悉,今年水稻投保截止时间为4月底,承保单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宁乡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宁乡支公司,保险金额每亩360元,费率维持5%不变,保费为每亩18元,农民每季每亩缴纳3.6元,政府补贴14.4元。散户参保面积原则上参照粮补面积,对参保面积大于粮补面积1.5倍的农户,必须由村、镇(乡、街道)两级盖章出具代耕代种证明,并附农户联系方式,经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在行政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拍照留存。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大户或专业合作化组织,可直接到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承保,同时需提供土地流转、承保协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手续。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大户或专业合作化组织进行验标,严防虚假承保。

县农业局局长姚鹤舜说,我县农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十分脆弱,农业生产尚未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利用保险手段建立风险防范和分散机制,对减少农民因灾致贫返贫、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户,水稻保险工作要规范承保管理、规范查勘定损、规范理赔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承保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确保“愿保尽保”,严厉打击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套取保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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