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要求,现将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如下:
一、函证业务集中处理部门:总行营业部
二、业务联系电话:0731-87805396,投诉电话:0731-87805391
三、办公地址:湖南省宁乡市宁乡大道99号(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邮政编码:410600
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