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规范对公客户银行函证业务的回函处理流程,提高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改善我行服务体验。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
一、函证受理方式:邮寄、现场提交。
二、受理要求
(一)请询证单位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通过我行对公开户网点办理询证业务,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可通过我行官网首页“营业网点”先行查询、致电相关受理机构确认信息后进行办理。
(二)请询证单位在填写询证函中的“函贵行”处(即“函证收件人”),写明开户网点的名称,如“宁乡沪农商村镇营业部/某某支行”。
(三)请询证单位完整填写询证函信息,并由询证单位所属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场提交或邮寄询证函,现场提交请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四)对于询证函中询证同一客户两个及以上存款账户,且预留银行印鉴不相同的,应分别加盖该客户每个账户的预留印鉴或统一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