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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金十条”

发布时间:2013-07-17来源:百度文库浏览字体:[      ]

2013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十条”)。其中,针对房地产行业,意见提出应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名单制管理,严格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

《意见》首先明确,要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合理保持货币总量。

《意见》还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而在严密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意见》强调,要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压力测试,动态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触点,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继续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等风险。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名单制管理,严格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

同时,按照理财与信贷业务分离、产品与项目逐一对应、单独建账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加强行为监管,严格风险管控。

金十条主要内容:

一、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

二、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

三、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四、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

七、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八、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九、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十、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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